行政管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行政管理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与分析解决行政管理问题能力的,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行政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管理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掌握社会调查分析、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操作技术等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行政管理业务技能;

    2.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数据收集、处理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

    3.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实用写作能力;

    4.掌握领导决策、组织协调、沟通交流等方面的系统知识和基本能力;

    5.掌握和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6.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

    三、主干学科:管理学、政治学

    四、核心课程

    包括行政管理学、电子政务理论与实务、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

    五、主要专业课内实验(含上机、实训等)

    包括统计学实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实验、电子政务理论与实务实验等。

    六、主要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课程实习、课程论文、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

    七、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相近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