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知识和综合处理公共事务的基本技能,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新型社会组织从事管理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公共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技能;

    3.具有进行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

    5.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公共管理。

    四、核心课程

    包括公共财务、公共关系学、社区管理、教育管理、公共政策学、社会保障学等。

    五、主要专业课内实验(含上机、实训等)

    包括统计学实验、管理信息系统实验、统计分析与软件应用实验等。

    六、主要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课程实习、课程论文、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

    七、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八、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九、相近专业: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