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学院对外交流合作处部门职责
1、根据国家、学校有关外事及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协调校内涉外事宜。
2、协助分管领导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3、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相关经费的预算、申报、审批、管理和使用。
4、负责校际交流计划和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报批、执行和管理等运作。
5、负责与外国教育机构沟通联络。
6、统筹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根据合作项目的分工,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
7、统筹合作办学项目的各类评估、检查,并跟踪合作项目在国外的教育教学活动。
8、参与组织安排学校外事活动(出访、考察与交流),统筹安排院领导外事活动,协助制定相应出国访问计划。
9、负责日常接待工作,做好重要来访外宾的组织工作(来访计划、日程安排等)。
10、参与做好本校与相关涉外单位、部门的协调工作。
11、参与协调学校相关部门、本学院各部门在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教育和教学等方面的交叉工作。
12、建立外事信息交流渠道,提供外事咨询服务。
13、做好其它与对外交流和合作有关的日常工作和服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