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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国(境)外专项引智项目实施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6-28 浏览次数:4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学院开放办学进程,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与国际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境)外专项引智项目”的设立用于鼓励和资助系部聘请国(外优秀专家学者院开展专业课程教学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各系部聘请国(境)外优秀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做到课堂授课有纪律,公开言论有规矩

2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基础扎实,理论水平高,熟谙本专业的前沿发展动态,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尤其是课堂教学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3.专家来校开设课程应符合学院教学计划要求,包括学生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等;授课时数原则不少于该课程总学时数的二分之一;英文授课、使用原版讲义和教材的课程及学分课程优先资助

4.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含)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第三章报时间和程序

第四条国(境)外专项引智项目每学年开放申报两次申报单位于上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提交下一学期项目申报材料。

第五条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国(境)外专项引智项目申报表》(附件1),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报送对外交流合作处审核

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下:

1拟聘专家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教学研究成果等内容

2.拟聘专家护照复印件(随行家属亦需提供);

3.拟聘专家承担的课程建设计划、预期目标、课程安排等;

4拟聘专家与申报单位的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

第四章经费管理与资助

经费专款专用,对外交流合作作为专项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预算及管理。

助范围

资助费用包括专家本人课酬(按税前标准进行资助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补贴等。

资助标准

1.课酬(税前标准):按照博士学位255/学时,副教授300/学时,教授360/学时资助,每学时45分钟;

2国际旅费实报实销一次往返经济舱旅费,指从专家国(境)外居住地到中国出(入)境口岸之间的旅费;

3.城市间交通费:实报实销专家从中国出(入)境口岸至学院的交通费,包括专家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二等座、汽车等一次往返费用;

4.住宿: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专家提供校内公寓或安排入住酒店,参照《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外宾接待管理办法(试行)》闽农大金山外事〔2017〕1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审核与资助发放

申报单位须在项目结束一周向对外交流合作提交《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国(境)外专项引智项目聘用审核表》(附件2)。审核合格予以发放资助。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申报批准后,如外国专家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来院工作聘请单位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对外交流合作批准后,可延期执行;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如申请延期一年仍未执行则视为自动取消。

       第十本办法适用于非全职聘请国(境)外专家项目。

第十本办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对外交流合作、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