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学生于2024年秋季学期 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8 浏览次数:10
依据我院与澳门科技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现将我院2024年秋季学期选派优秀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级、2023级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共5个名额,择优录取。
二、交流学习时间
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不可延期。
三、费用情况
交流学习期间,按交流院校要求缴纳费用,免交我院学费;办理退宿手续后,免交我院住宿费。
四、受理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交流项目的学生,请到所在系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各系于4月15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eao_jinshan@fafu.edu.cn。
(二)请各系指定相关政工干部负责学生政审工作。于4月12日前,将政审意见书(加盖各系党总支公章)以系为单位交学工部,未提交或政审未通过的将取消申请资格。
五、提交材料
电子版:推荐名单汇总表
纸质版:推荐名单汇总表、校内申请表、内地交换生交流生报名表及附加材料(未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可暂不填写证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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