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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08 浏览次数:518


各系、部,机关各部处:

转发校国际处《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如下。请申报人员按报名类别及要求准备材料,于截止日期的前两周提交至对外交流合作处(金综楼A1108)并及时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电子版发送至E-mail: eao_jinshan@fafu.edu.cn


(原文链接:https://wsc.fafu.edu.cn/62/5d/c2676a287325/page.htm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国家公派留学对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及师资队伍建设发挥更大作用,根据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培训会议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20]14号)精神, 现将我校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主要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基金委”)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7000名。凡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及相应项目要求的师生,向学校受理部门咨询申请,并按项目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该项目面向全校专任教师及实验室骨干,申请人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可充分利用学校、学院及个人现有对外合作渠道及基金委现有中外合作协议联系提前落实国外留学单位,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49。各学院要严格把关选派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访学任务要求等,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1)。

校内受理时间:2021410-15

项目受理部门:教务处  联系人:叶玲娟、吴冬青;电话:83789211;邮箱:szk501@fafu.edu.cnQQ群:938149025


(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该项目面向全校专任教师及实验室骨干,申请人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只受理4月份已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未录取人选(申请材料需重新提交)。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8。各学院要严格把关选派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访学任务要求等,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2)。

校内受理时间:2021910-15

项目受理部门:教务处;联系人:叶玲娟、吴冬青;电话:83789211;邮箱:szk501@fafu.edu.cnQQ群:938149025


(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该项目面向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进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和攻读博士学位。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

校内受理时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10-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10-31

项目受理部门:研究生院;联系人:游浩辰;电话:87984575;邮箱:onlystartfafu@qq.com


(四)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该项目选派人员类别不限,采取基金委审批先立项后选人,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每年可新申报项目1项,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每年可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择优额外新申报1项。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申请人校内受理时间:第一批31-10日;第二批91-10日)

项目受理部门:研究生院;联系人:游浩辰;电话:87984575;邮箱:onlystartfafu@qq.com


(五)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

该项目采取基金委审批先立项后选人,重点支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培养国家急需、薄弱领域的农业农村应用型人才项目。项目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重点支持定向选拔、派出和就业的全链条模式,要求学生学成归国后切实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发挥作用。

受理时间及项目申请要求以相关受理部门发布的具体通知为准。

项目受理部门:国际处;联系人:刘利军、余璐;电话:83856954;邮箱:oice@fafu.edu.cn


(六)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生,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该项目可通过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也可通过学校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岗位后申请基金委资助派出。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19

校内受理时间:全年随时申请

项目受理部门:国际处;联系人:刘利军、余璐;电话:83856954;邮箱:oice@fafu.edu.cn


(七)国际区域问题研究项目

该项目主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面向学校国别区域研究基地的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渠道,采取基金委审批先立项后选人的方式,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0

校内受理时间:1月项目申报,3月选派人员基金委网上报名

项目受理部门:国际处;联系人:刘利军、余璐;电话:83856954;邮箱:oice@fafu.edu.cn


(八)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及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

该项目包含多个留学身份,主要依托基金委与国外政府及院校的合作协议派出,各项目信息可通过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可申报项目栏中(https://bg.csc.edu.cn/)查询。

校内受理时间:以相关项目通知为准

项目受理部门:国际处;联系人:刘利军、余璐;电话:83856954;邮箱:oice@fafu.edu.cn


(九)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该项目(具体信息详见附件3)面向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生及在读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重点资助赴俄乌白在机械制造、新材料、化学、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等优势学科领域攻读博士与硕士学位。

校内受理截止时间:第一批315日前;第二批1015日前

项目受理部门:国际处;联系人:刘利军、余璐;电话:83856954;邮箱:oice@fafu.edu.cn


二、申报与选拔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公派留学工作,并将其与本学院、本单位的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规划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和充分合理利用国外合作渠道设计高精尖人才培养方案。优先支持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及急需专业领域的师生申报。通过所在学院及单位各类渠道做好国家公派留学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在选拔过程中,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把好推荐人选政治关、留学任务,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配合项目受理部门组织推荐人选按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三)根据基金委要求,曾享受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回国服务期限由原来的5年缩短为2年,即回国满2年可再次申请基金委资助公派留学。


三、派出与回国管理


(一)获基金委资助的留学人员应在参加完学校、学院及相关受理部门组织的行前培训后方可派出,行前培训应注重加强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道德诚信教育、外事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


(二)各学院、各单位应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协助其办理必要的派出手续,协助因疫情受阻无法按期出国的师生按基金委的要求办理改派或延期派出手续。


(三)留学人员派出后,各学院、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跟踪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情况,保持定期联系,加强指导和检查,关心留学人员在外身心健康,做好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


(四)各学院、各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受理部门做好回国后留学人员的留学效益考核、留学成果分享等工作。




附件:


附件1 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2 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3 2021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通知




福建农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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