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教育厅科研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20 浏览次数:10
各系(院):
根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省教育厅研究项目的过程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进度完成研究任务,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省教育厅科研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学院根据《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2023年省教育厅科研立项项目一览表》,对所有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情况表》,并提交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及阶段性成果的有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中的表格均为一式1份,报告及佐证材料1份,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系(院)章;所有纸质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印制。
2.项目研究进展报告格式详见附件。
3.材料提交请装订成册,并于2024年12月3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金综A507)。
4.装订顺序:
中期检查材料清单——《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情况表》——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及阶段性成果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591-83768079
邮箱:jsxy_ky@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1.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2023年省教育厅科研立项项目一览表.doc
2.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