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28   信息员:   浏览次数: 586


闽农大金山学20208

关于修订印发《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

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机关各部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院实际,修订了《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现予印发执行。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

                               2020618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0618日印发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关怀,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国家设立“国家助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学院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财政承担76%,学院承担24%。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开支,每年按10个月发放。资助标准分两档:一档为特别困难等级,每生每年补助4500元;二档为困难等级,每生每年补助2800元。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及公益劳动。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评审时间一般为每年秋季学期,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评审程序:每年秋季学期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各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确定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第八条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章 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学院在评审结束后按月将国家助学金汇入学生缴费银行卡。

第十条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一条对于弄虚作假、挥霍浪费、生活不节俭等情况的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一经核实,学院将追回国家助学金。

第十二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相关财经法规执行,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闽农大金山学〔2016〕26)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