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心理辅导站:
为完善和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激发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等方面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金山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委员
二、评选名额
按照二级心理辅导站班级数的20%确定评选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法)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学校、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该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二)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挂科重修情况;
(三)积极参加各类心理知识讲座和专业培训,已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心理委员证书(电子版),定期向二级辅导站汇报班级心理动态,实行“周汇报”制度;
(四)组织动员班级同学参加学院和团委心理部组织的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含心理讲座、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
(五)结合班级同学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宣传,积极组织班级心理活动,营造积极的班级心理健康氛围。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主题班会;
(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关注身心健康,本学年内(评选志愿时长截止于2023年3月30日)规定校内志愿服务记录时长累计达到10小时;
(七)本着真诚、热情、尊重、保密的工作原则,了解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倾听同学心声;能尽早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心理专干和心理中心;任职期间所在班级未出现重大事故或不良后果。
四、评定原则及程序
(一)评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评定结果都将在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表彰。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定资格,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二)评选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申报办法,经本人申请、各二级心理辅导站按照班级数20%推荐优秀心理委员,报学院统一进行评选,由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在心理中心官网中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定。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由学生处组织,各二级心理辅导站具体实施。由各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2-3人等组成的评选小组,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二级心理辅导站应将择优推荐的优秀心理委员候选名单在二级心理辅导站官网和二级心理辅导站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三)请各二级心理辅导站于2023年04月10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材料要求:
1.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A4),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报送。
2.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情况汇总表(A4),分别以EXCEL电子表格和书面形式(签字盖章)报送。
3.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及汇总表的书面材料均一式一份。院优秀心理委员的电子版材料送交分管辅导员汇总并签字后报送各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汇总,由各二级心理辅导站审核无误后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心理部邮箱:jsxyxlb@163.com,纸质版盖章汇总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4.各二级心理辅导站、班级应认真组织、审核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上报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补报、补评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3年2月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