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4〕2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追加下达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4〕23号)和《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农大金山学〔2024〕28号)文件精神,经各系初评、公示、推荐,院学生处处务会、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并经院党委会、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产生10名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建议人选(等额),38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建议人选(因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而调整,正选),1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备选人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院纪委或学生处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如有异议,可向院纪委、学生处反映,院纪委:0591-83728405,学生处:0591-86393435。
2024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国家励志奖学金(调整)公示名单(含正选、备选).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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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