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中央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福建农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农林大党组〔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的工作,把优秀的团员吸收到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年满18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已正式向党组织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
(6)在最近一次团支部的团员教育评议中,评议结果为“合格”以上(不含合格),方可确定为“推优”对象。一年级新生第一学期参与“推优”的,团支部要开展被推荐人的专项评议。
(7)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推优”,学习成绩参照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应达到同年级、同专业中等水平(一年级新生参考学习态度及综合表现情况进行推荐);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推优”,学习成绩则参照当学年第一学期智育成绩排名,智育分成绩应达到同年级、同专业中等水平。
(8)已在“推优”库中的优秀团员不重复“推优”,“推优”有效期为2年,若2年内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符合“推优”条件的可以重新推荐。
(9)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且《入团志愿书》未丢失。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推荐:
(1)受到院级以上(含院级,下同)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得院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校风建设、科技创新、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4)院系两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的优秀学员,或被列入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的学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受到学院行政处分和团纪处分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优”资格:
(1)列为“推优”对象后受到学校行政处分和团纪处分;(2)列为“推优”对象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团员义务,或连续三个月不交团费,或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三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
(3)被查实属于违反“推优”工作纪律而获得“推优”资格的。
5.“推优”人数比例:
各团支部每年“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毕业班团支部一般不再开展“推优”工作。
二、具体流程
1.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团支部委员会在接到入党申请人名单一个月内,对入党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素质、专业学习、参加社会工作以及平时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考察。
2.确定“推优”候选人:考察结束后,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推优”的名额数,结合前期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确定此次团支部“推优”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要充分征求辅导员、班主任等有关老师的意见。团支书同时做好线上会议记录【智慧团建自定义会议—议题选择:提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确定考察对象:团支部通过智慧团建团的会议发起“推优入党会”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系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线下“推优”大会。“推优”大会参会人数须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团支委介绍“推优”相关情况,包括“推优”办法、名额、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等情况。“推优”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考察人选)选票》)。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同时做好线上会议记录【智慧团建自定义会议—议题选择:研究决定本支部....】
4.确定“优秀团员”: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确定当期“优秀团员”名单,同时做好线上会议记录【智慧团建自定义会议—议题选择:提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形成书面材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上报院团委。各系团委要做好各团支部推优工作的督导。
三、材料报送
1.确定的“推优”对象,填写《附件1: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推优”对象审核表》、《附件2: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推优”对象情况汇总表》,其中附件2的汇总表需要辅导员签字确认,以纸质版形式一式两份报各系团委审批,各系团委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院团委审核,汇总《附件2: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推优”对象情况汇总表》,于3月6日前将上述所需材料都收集整理审核好,以“XX系团委推优”命名发送到院团委组织部邮箱:jsxytwzzb@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院团委组织部的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团委对“推优”对象进行审核,并在院团委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0日-3月14日,院团委审批时间为:3月15日;
2.“推优”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各系“推优”负责人收齐后放于各所属系组织部存档,另一份交于院团委组织部进行存档;
3.经公示无异议后,院团委下发正式“推优”名单,并将确认无异议名单下发所属班级团支部,各班级团支部认真做好建档及后续培养教育工作;
4.未列入推荐名单的申请人,由各班级团支部继续培养,待条件成熟后再行推荐。
四、相关要求
1.“推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团委具体指导,由学院团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各系团组织具体实施。
2.各班级团支部应定期分析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的情况,坚持分层次培养,对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多方位地进行跟踪考察。
3.各系团委对班级团支部开展的“推优”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必要时派出团委委员列席团支部会议,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
共青团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
附件:关于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