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于2004年2月8日挂牌成立,由原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福建电影制片厂等单位整合而成,是福建省综合实力最强、品牌影响最大的新闻媒体之一。
因事业发展需要,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采编、广播主持、摄像、技术和播出等岗位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应聘者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共36人)
注:以上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30日。应聘人员可将个人资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相应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毕业证书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证明)及报名表纸质版投寄至集团人力资源部(通讯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人力资源部,邮编:350004,联系电话:0591-38878375,报名表电子版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jrtvzp2021@163.com),应聘者注明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2021届毕业生可延至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将适当增加信息发布媒体和顺延信息发布时间、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
采编岗位(含电视和广播)、广播主持人岗位和摄像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实操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总分的50%、20%、30%;技术和播出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占总分的70%、30%。
以上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公布拟聘用名单
在官网公布综合成绩,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5、体检和政审
拟聘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函调拟聘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个人信息不实或被证明不符合岗位所需条件者不予聘用。
6、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集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集团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见习期(前3个月为试用期)并按集团聘用人员享受各项待遇。
8、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组织实施。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 38878702
2021年集团招聘报名表(新).zip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点击链接下载报名表
https://mp.weixin.qq.com/s/zwTQiJCLzA5w7szftyFTow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