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就业岗位活动,依托“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公众号,广泛征集发布招聘信息等服务,并为有意来求职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推荐。
申请渠道:关注“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公众号。
(二)就业见习补助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渠道:向见习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申报。
(三)档案接收保管
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可由就读学校将档案转递至生源地所在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申请渠道:通过“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办理。
(四)求职创业补贴
在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五类困难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2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渠道: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入“服务平台”,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咨询电话:0598-7506808
(五)企业新引进人才工薪奖励
奖补对象:工业产业重点企业新引进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奖励条件及标准:从引进的次月起至3年内,按本人综合所得的年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返还地方留存部分进行奖励。
政策咨询:0598-7506807
(六)企业招聘补助
补助对象:工业产业重点企业。
补助条件及标准:单次新招聘大中专毕业生10人及以上,且在三明市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受益地财政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新招聘引进且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分别按照高级工每人1000元、硕士或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每人1万元、博士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以上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咨询:0598-7506807
(七)外出招聘补助
补助对象:各类用人单位。
补助条件:参加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外出招聘员工。
补助标准:赴省内市外最高补助2500元/次、省外最高补助5000元/次,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补助,用人单位每年申请外出招聘补助不超过3次。
政策咨询:0598-7506832
(八)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奖补对象:为三明市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的机构和个人。
奖补条件:引进的劳动力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提供一项社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
奖补标准:按每引进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每人800元、普通工给予每人5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政策咨询:0598-7506832
(九)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辖区内企业。
补贴条件: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提供一项社会保险或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作为认定条件)。
补贴标准:按吸纳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政策咨询:0598-7506832
(十)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各类用人单位。
补贴条件:
①各类用人单位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补贴;
②毕业5年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明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最长不超过3年;
③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补贴。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
申请渠道:向所属县(市、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申报。联系电话:0598-7506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