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全面提升我院就业服务水平,便于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5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四)脱贫户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各系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8日8:00至10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完成注册,按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操作提示进行网上申请。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对省内生源毕业生申请资格自动审核,并由各院校比对审核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我院省外生源和公共服务网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点击“上传资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二)残疾毕业生。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上传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四)脱贫户家庭毕业生。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公章)或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认定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系要广泛宣传,并于10月13日前以系为单位将《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2023届求职创业补贴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就业中心邮箱js83796589@163.com,纸质版加盖系公章交到就业中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毕业生只能申领一次求职创业补贴,若毕业生此前已申领,如专科期间已领取、本科期间则不予再次申领;
(2)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上传的证件类型须一致,银行卡的开户行全称须填写完整,必须是学生本人学校缴费卡卡号,学历选择“本科生毕业”,院校所在地填“福建省福州市”,毕业学校“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
附件1:附件1:福建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操作指南.pdf
附件2:附件2: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2022届求职创业补贴信息汇总表.xlsx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