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必修学分管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必修学分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迳告教学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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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5日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必修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实践环节对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增强其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实现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实践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关于制订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闽农大金山教〔2017〕98号)的相关规定,学生必须修满创新创业素质拓展规定项目的6个学分(其中包括学科竞赛2学分、专业职业技能考核2学分以及其他类2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三条 为确保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学院成立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实践环节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统筹规划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学工作部及各系负责人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学工作部,具体负责创新创业素质拓展项目设置、学分管理等工作。
各系相应成立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负责本系本专业创新创业素质拓展项目开展、学分认定和统计等工作,小组成员可由各系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各专业秘书等组成。
第三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四条 创新创业素质拓展项目具体学分认定参照《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必修学分实施细则》(附件1)进行。
第五条 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科竞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教学工作部于第1学期下达教学任务及学科竞赛申报通知,各系提交《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科竞赛”活动申请表》(附件2),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
2.各系负责核定竞赛的组织形式、成绩的评定标准;按专业指定学科竞赛负责教师,负责宣传、引导、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组织评定及录入成绩。
3.各系“学科竞赛”项目考核工作应于第6学期末全部结束。负责教师负责组织评定并于第6学期末录入学生成绩,其中成绩合格者获得该项目学分。负责教师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科竞赛”必修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3),并交由教研室、系负责人复核,提交教学工作部备案。
4.参加院级及以上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经审核可直接取得该项目学分。凡未经审批的竞赛活动,一律不予进行学分认定。
第六条 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专业职业技能考核”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教学工作部于第1学期下达教学任务及通知,负责教师依据专业领域大学生职业技能需要以及本专业职业技能考核的实际情况,牵头组织填报《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专业职业技能”必修学分认证项目一览表》(附件4)、《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专业职业技能”校内考核申请表》(附件5),经各系充分论证、严格审核后方可执行,同时报教学工作部备案。
2.各系负责项目的审核、实施、管理及学分认定;按专业指定职业技能负责教师,负责宣传、引导、指导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组织评定及录入成绩。
3.各系“专业职业技能考核”项目考核工作应于第7学期末全部结束,未取得相应证书者由负责教师统一组织考核并评定成绩。负责教师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专业职业技能”必修学分认证项目汇总表》(附件6),并交由教研室、系负责人复核,提交教学工作部备案。
第七条 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其他类”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各系按专业指定负责教师,负责宣传、引导、督促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其他类”活动;启动学分认定程序时,由学生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其他类”项目必修学分认定表》(附件7),提出学分认定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交由负责教师进行复审、认定。
2.各系“其他类”项目考核工作应于第7学期末全部结束。负责教师于第7学期末录入成绩并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其他类”项目必修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8)后,交由教研室、系负责人复核,提交教学工作部备案。
3.该项目根据学生四年累计学分进行成绩评定,累计2-3学分,成绩为80-90分;累计>3学分,成绩为91-100分;累计未达到2学分,成绩为不及格。
第八条 同一份学分认定材料只可申请一个项目学分,已办理过英语课程免修等其他项目者,有关材料不再用于申请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分认定。
若学生对学分认定提出异议,各系要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和存档工作。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的学分,同时进行批评教育,两次以上者,则以作弊处理。
第九条 学生在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执行学期内可重复参加下一年级的创新创业素质拓展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学分,应办理重修,参照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负责教师如未按要求完成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必修学分项目工作,则认定为相应级别的教学事故,依据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未列入该办法的创新创业素质拓展项目,经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方可进行学分认定。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部根据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实践环节实施效果,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项目进行总结和交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7级及以后学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2014-2016级学生第二课堂必修学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原《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第二课堂必修学分管理暂行办法》(闽农大金山教〔2017〕59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必修学分实施细则
2.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科竞赛”活动申请表
3.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科竞赛”必修学分认定汇总表
4.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专业职业技能”必修学分认证项目一览表
5.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专业职业技能”校内考核申请表
6.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专业职业技能”必修学分认证项目汇总表
7.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其他类”项目必修学分认定表
8.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其他类” 项目必修学分认定汇总表
9.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科竞赛”工作流程图
10.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专业职业技能考核”工作流程图
11.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其他类”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