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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学生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6 浏览次数:3770

各系

根据《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业竞赛管理与奖励暂行办法》(闽农大金山教〔2021〕25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学生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参照《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业竞赛管理与奖励暂行办法》(闽农大金山教〔2021〕25号)中的“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省级以上学业竞赛奖励标准”(附件1)执行。

二、奖励范围

列入《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表(A+、A、B、C)》(附件2)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获奖的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本次奖励申报只针对竞赛主管部门为教务处的竞赛奖项,其他竞赛项目由其对应主管部门(学生处、团委)组织申报并发放奖励,不列入本次奖励范围。

 三、审核要求

(一)参加同一项目的多级别竞赛多次获奖者,只计其中最高级别的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同一项目多人合作参赛或多个教师指导的,均按照团队发放奖金。

(三)同一参赛队伍(作品)在同届项目中同时获取单项奖和团体奖的,取较高者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若创新创业竞赛中A类、B类和C类项目的奖励等级设为金奖、银奖、铜奖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项,则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铜奖(二等奖)分别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等级标准进行认定并奖励(只取前三个等级进行奖励)。

(五)创新创业竞赛若是实行排名次的,则取前6名给予相应的奖励,第1名、第2至3名,第4至6名分别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等级标准进行认定并奖励;竞赛若实行等级的,则一等奖为第1名,二等奖为第2至4名,三等奖为第5至8名的标准进行认定并奖励。

(六)各系应对申报奖项逐项审核,重点审核获奖学生姓名、获奖等级、是否目录内竞赛、是否重复填报等内容,确保奖励发放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七)原则上列入《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表(A+、A、B、C)》(附件2)且已申报2023年度参赛计划的前三个等级获奖项目方可奖励。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由各系自筹经费奖励,学院一般不予经费支持。

四、奖励申报程序

(一)奖励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奖项目由团队/项目负责人到其所在系统一申报,各系审核无误后,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填写《2023年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汇总表(学生用)》(附件3),经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金综A503),电子版以“系+2023年创新创业竞赛学生奖励申报”命名并发送至邮箱:jwcsjk503@126.com,联系人:黄晓燕,办公电话:83748398。

(二)奖励审核

教务处将根据文件要求对各系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定相应的奖励等级和奖金,报学院审批。

(三)奖励发放

学院审批后,教务处对拟发放的奖励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计划财务处发放奖励。

 

附件:1.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省级以上学业竞赛奖励标准.xls

                 2.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表(A+、A、B、C).xls

                 3.附件3:2023年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汇总表(学生用).xls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