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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3 浏览次数:408

各系(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7号)要求,为做好推荐申报第三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等示范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1.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二、推荐办法及材料报送

1.实行限额推荐,我院可推荐2个项目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个项目申报省级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2.各系(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于20231020日前将《课程思政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3,一式3份)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金综A507);电子版材料以“系(院)名称+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jsxy_jxk@163.com

联系人:陈捷宇,联系电话:0591-83768079

 

附件:附件1.课程思政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docx

          附件3.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docx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教务处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