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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5 浏览次数:532

各系(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46日前将《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和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5,一式3份)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A5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sxy_jxk@163.com,联系人:刘少枫,联系方式:0591-83768079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教务处

2021324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号)要求,现将我省申报新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开展。各校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专业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系统思考,按照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

二、申报要求

1.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省择优推荐不超过20项,每校总数不超过4项。我厅将对申报项目择优遴选推荐教育部,同时立项一批省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由其中一个单位牵头提出申请。

3.具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得省级、校级新文科教改项目,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等教学改革基础的项目优先推荐。

三、专家推荐

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我厅将为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专家须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高校专家或行业部门专家均可。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已入库,不需要重复推荐。我厅可推荐1-5名专家,每个学校可推荐不超过1名专家候选人。

  

附件(点击下载):

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doc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限额表.docx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docx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docx

5.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