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12-03 浏览次数:483
各系(院):
日前,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闽教科规〔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2017年起,省级教改项目作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统一管理,各高校需承担项目管理责任,确保项目研究质量。主管单位将根据需求适时组织专家组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并组织结题验收。
2.项目成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成果形式应以教改实施方案、制度文件、教材(软件)、平台等为主,且一般教改项目至少须有1篇(项)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或专利,重大教改项目须有2篇(项)及以上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或专利。
3.各项目研究周期均为两年,若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时间,应由项目主持人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主管单位备案,原则上只能延长一年。
4.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若遇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可由主持人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主管单位备案。
5.各项目组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开题,制订详细的研究工作进度表(含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时间安排),明确项目成员的分工和责任,并于2021年1月5日前提交1份纸质版到教务处(A503)留档备案。同时,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开题报告及研究工作进度表电子版上传至“福建省高等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平台”。
附件(点击下载):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2020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doc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