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林大金山教字[2009] 16 号
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协助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教学情况,促进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教时间:学生评教每学期进行一次,采取网上评教方式。一般在每门课结束后进行。
二、评教范围:当学期所有任课教师。
三、评教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具体内容见《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四、学生评教(除公共选修课)由学生所在的系(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系(教研室)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积极向教师和学生宣传学生评教的意义,要求学生认真、规范地填写,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
五、同一课程由2位及以上教师授课的,学生应分别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同一位教师任多门课程的,学生应对该教师所任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多个班级同一门课程由同一位教师授课的,每个教学班均须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该课程的评价结果。
六、学生评教人数不得少于当门课程应到人数的80%,否则评价结果视为无效。
七、学生评教一般使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一》;体育课程的评价,使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二》。
八、评价等级根据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等级划分详见下表。
评价结果(Y) | 评价等级 |
Y≥90 | 优秀 |
80≤Y<90 | 良好 |
70≤Y<80 | 合格 |
<70 | 不合格 |
九、评教结束后,由学生所在系(教研室)的教务员统计评教结果(以学生所在年级专业为单位),填写《学生评教统计表》,并将测评表原件(网上评教除外)和《学生评教统计表》汇总到学院教学部存档备查。
十、教学部负责汇总每位教师所授课程的最后得分,并将汇总结果报给学院的分管副院长,再由教学部以适当的方式将评教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或系(教研室)主任。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学年考核、职务评聘和评选有关教学奖项的重要依据。如教师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到教学部查询相关原始资料。
十一、本实施办法由教学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