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林大金山教字[2007] 23 号
为了加强学院本科教材建设,进一步规范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及供应工作,避免教材选用和供应时出现随意性,提高本科教材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办厅[2005]1号)精神,结合学院教材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
1、适用原则:选用教材应按照本科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注重选用教材的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和适用性。
2、选优原则:选用教材要树立精品意识,在同类教材中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及其他各类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教材和各级各类精品教材、获奖教材等;对未有此类教材的课程,也应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比较选用。
3、更新原则:选用教材应结合学科和专业调整情况,适时做好教材的更新换代工作。
4、统一原则:同一门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应选用同一部教材,因特殊情况需选用不同教材的应报教学部、学院领导审批。
二、教材选用和征订程序
1、选用教材应严格按照“授课教师推荐----系(教研室)组织教师集体讨论----学院分管院长审批----登记备案”的程序进行。
2、每年5月和11月中旬,教学部向各系(教研室)公布教材征订信息,发放教材征订目录、新教材版样及内容介绍。
3、教材征订信息公布后,各系(教研室)组织各任课教师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教材征订表》,报教学部审核、汇总和统一办理征订手续。
4、各系在呈报《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教材征订表》之前,应认真按照教材选用要求选用合适的教材。教材征订表呈报教学部后一般不再更改,如确需更改的,应经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并于订之前进行。
三、教材的供应
1、全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上课所需教材的征订、采购和分发工作由教学部负责,未经批准,任何系(教研室)和教师个人不得直接向学生供应和销售教材。
2、因教材错发、破损、缺页、字迹不清等,学生可在教材出库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教学部要求退换,超过2个工作日可视作接受,不予退换。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