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  规章制度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及补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3-03-19 浏览次数:80

    为了加强我院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与管理工作,根据《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

    结业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四年制本科为7年,专科起点本科为3年)内,可以回校申请相关课程重修(从2012级学生开始执行)或挂科考试(仅限2006级至2011级学生),达到毕业条件者,本人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超过弹性学制年限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重修(挂科)考试

学生在结业2个月后的弹性学制年限内,可向学院提出重修或挂科考试申请,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结业生重修(挂科)考试申请表》(附表1),并于每学期开学前2周内交给教学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试安排及要求

    1.教学工作部对申请重修或挂科考试的结业生进行审核汇总,并做好相关考试安排工作。

    2.考试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5月和9月。

    3.凡参加考试的结业生,考试期间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

    (三)申领毕业证及补授学位

    学生结业后,在弹性学制年限内经重修或挂科考试成绩合格,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符合《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结业生换发毕业证申请表》(附表2)交到教学工作部,经教学工作部审核、学院研究通过后,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学生本人需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士学位补授申请及评审表》(附表3),并交到教学工作部,经相关系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发给学士学位证书;换发证书的毕业时间和授予学位的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四)其它

    1.理论课程未完成的,应申请参加该课程的理论考试。

    2.实践课程未完成的,应申请全程补修,按要求完成各教学环节。

    3.毕业论文(设计)未完成的,原则上应按原定题目继续完成,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题目的,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经系主任及教学工作部审核批准方可更改。

    4.重修课程原则上是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若原课程已调整,可重修同性质的相关课程替代;替代方案由所在系系主任确定,交教学工作部审核。

    三、办理时间

    学院每年6月和10月各集中换发证书一次。

    四、附则

    本办法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点击下载):

1.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结业生重修(挂科)考试申请表

2.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结业生换发毕业证申请表

3.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学士学位补授申请及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