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学管理,促进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迳告教学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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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试行)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开展课程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教学文件之一,是编写教案和讲稿、选用和编写教材、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学管理,促进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1.符合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应参考国家教育部、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该课程提出的基本教学要求,同时结合我院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根据本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设定课程目标和学时、提出教学要求,充分体现课程教学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
2.体现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
制(修)订教学大纲应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目标导向”和“持续改进”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学思想,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回答课程要让学生取得什么学习成果,为什么要让学生取得这些学习成果,如何有效帮助和保障学生取得这些学习成果以及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等。
3.适应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
制(修)订教学大纲应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能力培养规律,坚持因材施教,在选择和组织教学内容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心理和教学方法的要求,注重考虑教学内容的有效呈现。课程教学团队要切实从实现课程教学目标任务和学生的培养需求出发,加强课程教学新模式的研究。
4.注重实践环节和教学安排
理论课程既要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更要注重实践性和实用性。实践课程(含实验)教学大纲要充分体现学生实验操作技能、综合设计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要具体,要求要明确,内容要饱满。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和制订要求
1.课程简介
包含课程面向的专业、课程性质、学时、学分以及课程内容描述。
2.课程目标和要求
课程目标应基于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制定,需说明课程对实现该专业培养要求所起的作用,明确学生学习本课程后在知识、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要求。
3.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分工
从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全局出发,提出本课程必要的先修课程或基础知识,以及课程后续应用情况。同时要说明与相关课程的联系、衔接和配合,明确教学内容的分工,避免课程间的内容重复或脱节。
4.教学方法和考核形式
明确教师的教学方法、学生的学习方式、学习的基本要求和课程考核的方式,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逐步实行以学生为主体的课程教学方式、方法和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多样化考核方式。对已在考试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应固化在本部分表述中。
5.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
根据课程的目标与要求,选择按章、节、点或按知识模块框架编写教学内容。每一章或每一模块均需包含目的要求及重点难点。目的要求按“了解”、“熟悉”、“掌握”、“熟练掌握”等不同层次写明应达到的要求。教学内容设计应体现社会市场对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需求,将课程内容与现行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相融通,同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使教学内容体现出应用性、职业性和前沿性。学时分配要有所侧重,抓住重点难点,留出适当的自学章节,指导学生完成自学任务。
6.授课教材和参考资料
列出授课所使用的教材以及课程组在研究制订课程教学大纲过程中对本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有关键影响力的重要参考文献,包括国内外参考教材、图书、期刊文献等。要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深入学习和其他学习需求提供有效的学习资料,包括相关的网络资源、电子读物、图书馆藏文献、自购课外参考书等。
7.大纲制订责任人
大纲制订所有人员为课程教学大纲的责任人。大纲制订责任人有义务对大纲使用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疑。在大纲正文结束后的右下角标注大纲主要制订单位与制订人、审定专家组成员,以示负责。
三、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程序
1.提出制(修)订计划
在完成新一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后,即组织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并提出具体制(修)订计划,尤其要重点关注新开课程以及教学要求或教学内容变化较大的课程。
2.成立审定小组
教学大纲制(修)订应成立以专业秘书为召集人的审定小组,审定小组成员包括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等,或邀请一至两位行业、企业优秀专家参与。审定小组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要求,与具体课程的负责人共同确定该专业课程体系每门课程的课程目标。
3.起草制订
课程教学大纲的起草人,由开课单位、系(教研室或教学团队)或课程负责人提出。起草人应根据课程目标及审定小组意见,按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内容和制订要求起草。
4.审定
起草人将课程教学大纲交审定小组进行审定。审定小组宜以会议形式组织审定,并提出审定意见。必要时起草人应提出相关内容的编制说明(如与相关课程教学内容之间的分工和衔接等)。审定小组还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课程责任教师参与对草案的讨论。
5.发布
审定通过的教学大纲由教学工作部统一印制并发布。
四、课程教学大纲管理
1.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教学工作部负责提出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内容及规格要求,组织各系、部制(修)订教学大纲以及抽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各系、部总体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工作细则,教研室(或教学团队)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负责具体制(修)订工作,专业秘书负责组织审定工作。
2.制订对象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计划表中列出的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含附带实验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实践教学环节,都必须独立制订教学大纲;课程名称相同但学时、学分不同的课程以及学时、学分相同但课程教学要求不同的课程均应单独编写教学大纲。
3.跨单位开设课程
跨单位开设课程由修课系向开课单位发出“跨单位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商函”,修课专业秘书与开课系(教研室或教学团队)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根据专业需求商榷课程目标及主要内容要求;开课单位的系(教研室或教学团队)负责组织完成教学大纲的起草;修课专业秘书组织审定小组审定该大纲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审定后的教学大纲由修课专业汇编。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含承担部分章节),由专业秘书组织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
4.汇编和归档
以“99”课程编号开头的公共课、部分科类基础课和学科(专业)选修课及以“88”课程编号开头的实践教学课程,由教学工作部组织各课程负责人编制,独立成册。其他按照“系别编号+专业代码”规则编号的科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学科(专业)选修课及实践教学课程由各专业集合汇编成册。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和电子版由教学工作部和各系、部各存档一份。
5.执行和调整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审定、发布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内容做部分调整时,任课教师必须向学院提出修订教学大纲申请,将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报送专业秘书组织审定小组审定后方可生效,生效后需交由教学工作部备案。
附件:1.汇编目录格式.docx
4.课程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基本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