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师德要求
1.严禁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课堂上出现;
2.严禁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在课堂蔓延;
3.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4.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5.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6.严禁违反高校教师其他职业道德的行为;
7.严禁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教材进入课堂。
二、任职资格审查
1.外聘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本科院校任教履历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初次受聘的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聘用程序
1.各系(教研室)在学期结束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下学期所需专业的外聘教师人数、专业和条件要求,报教学工作部和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2.推荐系必须如实向教学工作部提供拟聘人选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等情况的材料。
3.推荐系应提供拟聘人选在原单位的评教、工作表现及相关考核材料。
4.推荐系应提供拟聘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外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5.由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6.拟聘人选与学院签订《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外聘教师聘用合同书》和师德师风承诺书。
四、过程管理
1.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方法等。
2.严格执行学院教师教学的相关规定。
3.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强化多方听课制度,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本院专任教师、学院督导组定期和不定期的随堂听课。
4.各相关教研室对外聘教师的授课内容、授课计划、教学大纲等予以检查和指导,并把外聘教师纳入相关教研室的教研活动中。
5.对期末考试做到出卷前有审核,改卷后有复核,相关教学系负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条件成熟的实行教考分离。
外聘教师违反本办法相关条款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闽农林大金山教[2012]169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