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林大金山教字〔2009〕94号
实践教学基地是指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供学生参加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践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基地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学院或系(教研组)与校外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等联合在校外建立,为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活动场所。
2、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经学院批准在校内建立,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场所。
二、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基本原则
1、满足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原则;
2、合作双方“互惠互利、义务分担”的原则;
3、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节约实践经费开支的原则;
4、满足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的原则;
5、“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
三、学院与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1、学院对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的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予以优先。
2、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毕业生。
3、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对实践学生有关收费项目应予优惠,不收或少收。
4、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合作双方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践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福州市区以外的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应妥善安排实践师生的食宿、交通等条件。
四、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1、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可由系(教研组)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教学工作部、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系(教研组)各执一份。
2、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
3、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应明确基地软硬件条件的要求);(4)协议合作年限;(5)其它事项。
五、实践教学基地挂牌
1、学院与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签定合作协议后,实践教学基地可挂“××××(单位、公司)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实践教学基地”铜牌,具体名称由基地共建双方协商确定。
2、实践教学基地铜牌规格一般为长60--90cm,宽40--60cm,式样可参照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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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践教学基地的检查与评估
为促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学工作部应会同有关系(教研组)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实践教学情况。对协议到期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七、本办法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