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附件1)要求,现将我院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提供了优质研修资源,分为两个阶段,其中2022年12月3日起,上线“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主要包括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教师的心理健康等内容;2023年1月5日起,上线其他课程,主要包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提升教师的幸福感、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等四个方面。
二、研修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于2022年12月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的学习;2023年1月5日-2月28日可以进行“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动员部署。各系(院)要在2022年暑期研修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通过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媒体、多形式的宣传,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此次“寒假教师研修”专题的学习,用好数字学习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深入组织研修。各系(院)要切实做好寒假研修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成效等情况,积极发掘并宣传典型案例,推动经验交流,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提升方面的作用。
(三)认真规划总结。各系(院)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于2023年3月2日前统计获得此次研修电子学习证书的教师名单,并结合实际情况梳理出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形成寒假教师研修工作总结(不超过800字)或者相关活动报道1篇,主要阐述动员部署情况、组织研修情况、教师参训情况、学习成效和经典做法等,填写并提交《寒假教师研修材料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sxy_jxk@163.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金综A507办公室。
联系人:李萃萃,联系电话:83768079。
附件(点击下载):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闽教便函〔2022〕1746号).pdf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教务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