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  规章制度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验收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1-12-17 浏览次数:237



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

验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验收管理工作,维护学院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信息应及时披露。

第三条 属于规定招标范围和金额标准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标选择供应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各二级单位采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必须科学、准确地编制采购方案和预算,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

属于学院“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采购项目,应有学院的相关会议纪要。

第五条 招标的项目范围和金额标准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2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闽财资〔20213号)执行,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第六条 学院实行管(办)采分离体制。由各二级单位按照权限范围及相关规定提出采购需求,完成采购审批手续后,提交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落实采购招标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设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工会、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中心)、后勤保卫处、教务处、研究发展处和实验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学院工作小组的具体事务由采购与招标中心承担,学院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一次性采购(单台件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采购工作。(本办法所指的采购预算均为单台件或批量合计的预算金额)

(二)负责中标金额2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研究决定采购项目招标及验收工作中的相关事项。

(四)使用福建农林大学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的物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及施工单位库等。

(五)负责相关采购项目的招标档案管理。

(六)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八条 工作规则

(一)学院工作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组长因事不能主持会议,可由组长指定相关负责人主持。

(二)召开会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院工作小组会议参会的成员人数须达到学院工作小组成员总数的2/3(含)以上;

2.学院工作小组成员不能到会的,可委托本部门人员代为参会,代会人员的意见(签字确认)后视为委托人的意见。

第九条 各二级单位作为物资设备采购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物资设备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含采购计划、经费、技术参数、询价等);

(二)负责采购单台件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含)以下物资设备及服务的采购工作。《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闽财资〔20213号)清单内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单台件或批量预算在2万元(含)以下的,需经后勤保卫处进行审核确认并在申购单上签字盖章同意后,各二级单位方可进行采购;单台件或批量预算2万元以上的,由后勤保卫处进行审核和汇总,完成项目预算审批后,再提交采购与招标中心组织采购。

(三)负责物资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履行以及合同价款的支付等工作。

(四)负责中标金额2万元(含)以下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中标金额2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的初步验收工作。

(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采购项目的招标档案管理。


第三章  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第十条 学院采购组织形式分为学院集中采购和二级单位自行采购两种。

(一)学院集中采购是预算金额为2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学院集中采购由采购与招标中心组织实施。

(二)二级单位自行采购是指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自行采购预算金额为2万元(含)以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第十一条 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网上超市、网上竞价、直接采购和上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1)购买服务项目;(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六)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符合以下情形可以采用询价采购:(1)采购的物资设备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2)无法提出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的特殊物资设备,如艺术设计作品(包括室外构筑物)、树木花卉等项目;

单台件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00(含)元-20000()的,由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价,原则上至少应询价3个供应商以上,并做好相关询价记录。报销时需提供申购单、询价材料、验收单及合同(若有)等材料。

(七)网上竞价,通过网上竞价平台发布采购信息、接受供应商报价、网上竞标、公布采购结果。规格型号较为常见、采购预算金额在2万元()- 30万元(不含)的货物及服务类项目可进行网上竞价,网上竞价采用的是“最低价评标方式”,不支持“综合评分方式”。凡属于上述金额范围内且采用“最低价评标方式”的采购项目,均可选择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网上竞价挂标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第一次竞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的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竞价,竞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竞价处理。

(八)直接采购,对于金额较小且需求紧迫的采购项目,根据实际需求直接选定供货单位进行采购。各二级单位采购单台件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000元(不含)以下的物资或服务采购项目,可直接选定供货商,采购完成后凭发票直接进行报销。特殊情况下,单台件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5000元(含)-20000(),也可直接选定供应商,但须提供直接采购的相关报告或说明。

第十二条 采购方式的适用;

(一)学院集中采购的方式,除了参照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和上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外,在条件具备时,还可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采购,以便提高小额采购项目的办理效率。

(二)二级单位采购额度权限内的采购方式可采用询价采购或直接采购方式。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十三条 采购程序包括:制定采购计划(含购前论证)—采购申请—实施采购—合同签订—货到验收—入库报销—档案保存等。

第十四条 学院工作小组采购工作程序

(一)制定采购计划(含购前论证)。各二级单位在年底前事先制定次年的年度采购计划(单台件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还需进行购前论证,由二级单位提交论证申请,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按照相关规定流程报学院审批。

各二级单位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学院审批。

(二)立项工作。采购需求部门(指提出采购需求的二级单位,下同)在确定资金已落实、技术指标已确认和充分调查询价基础上,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物资设备采购申请表》,采购需求部门拟采购进口产品并办理免税的,须按照相关进口设备免税管理规定做好进口论证,由采购需求部门提交相关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申请材料,由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办理免税审批手续。

各二级单位一次性采购(单台件或批量)预算金额1万元(含)及以上项目由采购需求部门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立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由联系院领导审批后实施。

(三)递交采购申请。经过联系院领导签署意见的《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物资设备采购申请表》、经学院批准的采购计划、购前论证报告等相关资料送至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由于采购招标工作的上级审批、挂标、开标及结果公示等都有相应的时限要求,因此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递交采购申请。

(四)确定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若需采取特殊的采购方式,由采购需求部门提交采取特殊的采购方式理由,经学院工作小组研究,提出特殊的采购方式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根据采购项目情况,采购预算在2万元(不含)以上,则上(非涉密的项目)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由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学院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

(五)编制招标文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由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六)确认招标文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组织采购需求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讨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门确认签字。招标文件经采购需求部门确认签字后发布招标公告。

(七)开标、评标与定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信息公告和开标、评审、采购结果公示等各环节工作。

院外招标,由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相关规定组织开标、评标,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派人参加、采购需求部门须派业主评委参加。采购招标评审结束后,采购结果经公示无疑议后,授予中标人中标通知书。

(八)签订、履行合同。中标方凭中标通知书原件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需求部门负责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及相关规定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需求部门须对招标采购中标结果确认书确定的中标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和价格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条款认真审核确认,如有需要可送院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条款把关。确认无误后,将合同稿送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审核,并按程序到院办公室盖章。采购合同的签字和盖章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办理,采购合同原件需交一份给采购与招标中心存档。

采购合同按规定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或者逾期签订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合同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对不严格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应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九)验收、入库和付款。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十)整理保存档案。


第五章  验收、入库和付款

第十五条 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各类采购及招标项目的验收程序和要求,对验收货品的品牌、数量、规格和质量把关负有首要责任。采购货品到后,采购单位应及时开箱验货,清点数量,检测性能,如实填写《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物资设备验收单》,根据验收单的要求逐级上报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或拒绝验收。如因采购单位或供货方原因未及时组织验收,采购单位或供货方需承担因拖延验收造成的相应责任。无论何种级别验收,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把控交货时间,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各项目的验收、入库及报销工作。

(一)中标金额2万元(含)以下的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由采购需求部门组织验收。采购需求部门的验收人员由采购单位自行指定3人以上参加,一般应包括下列人员:采购经办人、经费负责人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等。

(二)中标金额2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由采购需求部门组织预验收,预验收通过后提交学院工作小组验收,学院工作小组在组织验收时可以视情况聘请专家或者专业机构进行验收,专家或者专业机构的意见即为学院工作小组的验收意见,院工作小组的验收由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组织。

(三)免税设备验收时需检查设备的海关报关单据等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由采购与招标中心经办海关免税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无论何种级别的采购验收,经费负责人及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对货物质量把关负有首要责任。

(五)非仪器设备类采购项目验收

1、图书资源类项目验收

结合学院图书馆管理机制,委托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专业人员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验收办法对我院的图书相关资源及物资(含纸质及电子图书、报刊、数据库、RFID标签等)进行验收,即校部图书馆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验收办法完成验收,并在图书验收单上进行签字确认后,院招标及验收工作小组审查其验收结果,并确认签字。

2、公共服务类项目验收。

根据购买的服务内容,按照以下方式验收。(1)涉密服务类项目验收。学院涉及保密的采购项目,经业主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成果签字确认后即认定为验收通过,不需再提交学院工作小组进行验收。(2)非涉密服务类项目验收。各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性服务类采购项目,预算在2万(含)以内的,采购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使用人,下同)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即视为验收通过;预算在2万以上5万以下的项目,经采购项目负责人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对该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是否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确认,并按规定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

预算在5万(含)以上的项目,若采购的服务类项目无统一或明确的验收合格标准,经项目经办人与部门负责人等对该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是否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或合同约定要求进行确认说明,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根据采购项目情况邀请相关专家或者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论证,专家或者专业机构的意见即为学院工作小组的验收意见。

3、其他服务项目(如物业保洁、消防系统、电梯维保等)的验收(或考核),由项目负责部门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或考核)。

第十六条 上级部门对验收有特别要求的按上级部门要求执行验收。

第十七条 入库。达到固定资产入库条件的采购项目需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第十八条 付款。采购单位必须在保证资金安全、货真价实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做好货款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九条 实施直接采购和询价采购的项目可不签订合同,但须由经费负责人认可和完成资产入库后,根据财务部门相关程序报销。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各二级单位若有承担援外项目和部级及以上项目的招标按项目批复意见或者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报院采购与招标中心备案。

第二十一条 各二级单位应按需求尽早做好采购计划,集中批量提出采购申请,并切实加强2万元以下自行采购项目的管理,严禁拆分2万元以上单一项目多次自行采购,严禁计算机等按配件拆分采购和超标准采购,进一步强化验收环节的把关。

第二十二条 预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物资设备或服务采购项目,各二级单位应按学院《关于开展学院重大事项报备工作的通知》(闽农大金山党纪〔20201号)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做好报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抢险救灾等应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部门应在事发当时先口头向学院工作小组报告,由采购需求部门确定供货人和价格,事后采购需求部门应及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学院工作小组补确认。

第二十四条 参与学院采购活动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及规定,若参与学院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违反采购纪律和相关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构成违纪的,按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涉密产品采购、供应商质疑与投诉、采购档案管理等具体操作,按现行或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参照上级关于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院设备、文物文化类资产、图书档案、服务、家具用具、特种动植物、物资等采购项目的招标与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二级单位是指学院各系(院)、机关各部处、有关单位。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原学院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原《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验收管理实施办法》(闽农大金山后勤〔2019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物资设备采购申请表及询价单

2.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办公设备采购申购表

3.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物资设备验收单

4.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图书馆物资和资源验收单

         5.供货商报价单格式(供参考)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