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安溪校区影棚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SZB-G-2022017
项目名称:安溪校区影棚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安溪校区影棚建设采购项目 | 1批 | 196000 | 1900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 1、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9日 至 2022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需与报名时登记的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①、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⑤、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⑦、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提供的查询结果”),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所未提供查询结果或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有效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其他要求
招标代理人: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8308333
传 真:0591-88308333
联系人: 袁博、郑舒华
电子信箱:fjjszbdl@163.com
开户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账 号:100056176980010001 |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账 号:35050188430009555555 | |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台江支行 | |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
地址:华体会娱乐(中国)官方网站,
联系方式:温老师:13799747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联系方式:袁博、郑舒华:0591-8830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郑舒华
电 话: 0591-8830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