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新版)发布时间:2021-09-16作者:创建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合署)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外派储备干部报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三)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四)外语水平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印尼语、泰语、蒙古语、土耳其语、丹麦语、瑞典语、希腊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具有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原则上应具有有关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业听力阅读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五)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校内选拔程序

(一)动员报名。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二)单位推荐。有符合选拔条件并有此志愿的教职工,请到本单位报名并填写《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附件2)。各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三)遴选上报。教师工作部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将对符合选拔条件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校党委研究批准后确定推荐人选,报送教育厅人事处。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要对该项工作予以重视和支持,严把标准,在个人志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作为教育部驻外储备干部推荐人选。

(二)请各单位于2021918日下班前将《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和有关语言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报送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明德楼9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oice@fafu.edu.cn

四、联系方式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许丽艳,联系电话:15980211093, 83719312

教师工作部联系人:胡之光 ,联系电话:83789190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 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docx  

  

               福建农林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福建农林大学教师工作部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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