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4号)、《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大金山人〔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人事处审核,拟同意推荐范婷等5位同志申请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7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来电、来访反映。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591—83753129,人事处电话:0591-8374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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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