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林冠烽等4位同志申请社会兼职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规范教职工社会兼职管理的通知》(闽农林大人〔2020〕12号)精神,我院共有林冠烽、何均琳、王柳云、曾芳芳等4位同志提交担任社会兼职申请,经所在单位及人事处审核,学院研究,同意林冠烽等4位同志关于社会兼职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纪委或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86391735 院纪委
83747312 人事处
附件:
林冠烽等4位同志担任社会兼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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